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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
    周末班 集中班
  • 招生状态:9月下旬预报名
  • 学费:4.15万
  • 学制:2.5年
  • 上课地点:浙江 
  • 简介: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41,500元。利用周末或者集中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2025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3864 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 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全日制 3313 人、非全日制 551 人。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 根据 2025 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作相 应增减调整。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5 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 33 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 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主 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详见我校 202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有疑问请于报名前咨询相关学院(学部)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 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 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并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 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25 年全国硕士研 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 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3 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 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 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 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 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 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 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学院(学部)核验

(5)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规定的, 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 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 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 4 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 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 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 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其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 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网上确认的具体事项届时详见报考点通知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 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 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 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5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 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

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达到教育部确定的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A 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 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我校个别专 业视上线生源情况,进入复试的实际分数线可能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基本要求。

2.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当年我校复试录取办法要求, 确定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 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一般 安排在 2025 年 3-4 月份,具体要求和程序见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须通 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该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 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学费

4.15万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 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学校不安 排住宿,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不予录取。

(四)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 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学部)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 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免生录取当年入学时 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 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词:
法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法律(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宁波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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